時間:2019年06月10日—06月14日
一、《習近平談治國理政》(第二卷)
以新的發展理念引領發展
(2015年10月29日)
協調發展注重的是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。我國發展不協調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,突出表現在區域、城鄉、經濟和社會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、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等關系上。在經濟發展水平落后的情況下,一段時間的主要任務是要跑得快,但跑過一定路程后,就要注意調整關系,注重發展的整體效能,否則“木桶效應”就會愈加顯現,一系列社會矛盾會不斷加深。為此,我們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,正確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系,不斷增強發展整體性。
二、《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(試行)》
第八條 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,黨員組織關系不轉接的,經上級黨組織批準,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。
臨時黨支部主要組織黨員開展政治學習,教育、管理、監督黨員,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等,一般不發展黨員、處分處置黨員,不收繳黨費,不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和進行換屆。
臨時黨支部書記、副書記和委員由批準其成立的黨組織指定。
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后,臨時黨支部自然撤銷。